我们为哥哥救弟弟正当防卫辩护成功杨建
年12月19日上午十点,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宣判杨建平、杨建伟涉嫌故意 上诉一案。本案被告人杨建平自年2月29日被羁押,至年12月19日被终审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当庭无罪释放,前后历时天。
本案 次一审,杨建平以故意 罪被判决有期徒刑十一年,杨建平上诉至武汉中院后,中院以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为由,发回武昌法院重审。武昌法院重审后,再次以故意 罪判处杨建平九年有期徒刑。杨建平第二次上诉后,武汉中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,终于采纳辩护人关于杨建平系行使特殊防卫权、不负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,依法宣告杨建平无罪。
杨建平从羁押到走出看守所,历经六次公开开庭审理(两次一审均开庭一次,两次二审均开庭两次),三次公开宣判,前后历时天,无罪来之不易。
尚未走出第三法庭,武汉中院官方网站即首先发布了该案的宣判消息。澎湃新闻、法制日报、新京报等国内媒体相继对本案进行了广泛报道。
杨建平案在某种程度上说,其法治标杆意义已经超越了山东于欢案和江苏昆山于海明案。于欢案是在媒体发声后, 人民检察院、 人民法院先后表态,使得案件在山东高院二审改判,认定于欢防卫过当。也许冥冥中自有安排,杨建平案 次二审上诉时,在武汉中院第二次开庭的时间是年5月26日,次日即为于欢案二审开庭。江苏昆山于海明案发生后,也瞬间引爆舆论,后检察机关介入,于海明获得自由。
相比于欢案被认定为防卫过当、于海明案在检察机关介入后终结,本案经历了刑事侦查、审查起诉、刑事审判等完整的诉讼程序,启动了大量的司法资源。在这种背景下,杨建平案的无罪判决就愈显珍贵。该案件已经超出了其本身的个案价值,而是向社会大众提供特殊正当防卫的鲜活案例,鼓励普通民众敢于行使无限防卫权。
年12月19日,这一天值得纪念!
为回应社会关切,现将本案的判决书全文发布,以飨读者。年12月20日,本案的生效判决书也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查询。
宣判结束后,两辩护人前往看守所迎接无罪释放的杨建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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